【中部場】 如何強化電子病歷對於醫療資訊之保護?
完備電子病歷法制之研討會暨公聽會
"因應報名踴躍,經場地調整之後,最後增50名額,共150名。"
壹、舉辦目的:
近日「個人資料保護法」(下稱個資法)訂定對於「特種資料」之處理規範,即:有關醫療、基因、性生活、健康檢查及犯罪前科之個人資料,不得蒐集、處理或利用。新法亦增加對於資料蒐集者的告知義務與刑事責任,以加強對個人資料的保護。相關之規範恐將對於醫療機構處理醫療資訊產生一定之衝擊,可預測未來個資法之施行將與醫療法以及推動電子健康紀錄相關規範將有密切關係與競合問題。
為此,台灣健康資訊產業整合協會受衛生署委託進行「99年度完備電子病歷法制研修案」,在法規研議層面上,政府與團隊希冀能透過公聽會彙整社會各界對此一議題的意見。是以本活動誠摯邀請 鈞座蒞臨出席,期盼藉助 鈞座寶貴學術涵養,引領數位通傳議題並開創意見交流及對話新局,敬請務必撥冗參加,共襄盛舉。耑此
敬頌
時祺
台灣健康資訊產業整合協會
理事長:劉德明教授(陽明大學生物醫學資訊研究所)
計畫主持人:彭心儀教授(清華大學科技法律研究所 所長)
聯絡人:蔡佳恬(02-27586309/0986131363)
○指導單位:行政院衛生署
○主辦單位:台灣健康資訊產業整合協會
○協辦單位:中國醫藥大學附設醫院、中國醫藥大學產學合作處、二十一世紀基金會、國家生技醫療產業策進會、台灣醫院協會
○ 辦理時間:99年12月3日(五)舉行
○舉辦地點:中國醫藥大學附設醫院癌症中心大樓一樓階梯會議室(台中市學士路六號)
○邀請對象:邀集一般民眾、、醫療照護、公共衛生、社會福利、法律、資通訊科技及相關領域之專家、團體、醫療機構從業人員及衛生機關稽查人員等
○為鼓勵大眾參加,全程免費!已申請各類醫事人員及公務人員繼續教育積分中
○報名網址:請點選我
99年度完備電子病歷法制研修案」研討會暨公聽會 中部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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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
民國99年12月3日(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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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 |
13:00~16: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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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點 |
中國醫藥大學附設醫院癌症中心大樓一樓階梯會議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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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台中市學士路六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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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絡人 |
蔡佳恬0986131363/02-275863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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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議流程(暫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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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00~13:30 |
報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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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30~13:35 |
貴賓致詞恭請黃副院長秋錦致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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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35~14:45 |
主持人引言劉德明 (IHE理事長) |
發表人陳鋕雄(交通大學科技法律研究所教授) |
(暫定)討論大綱1.個資法對電子病歷之衝擊與影響2.研議「全國影像交換中心」索引資料蒐集與利用如何符合個資法規範義務3.病人病歷是否須分級規範 |
與談人:鄭銘謙 (法務部法律事務司副司長)楊榮林(中國醫藥學院附設醫院資訊室主任)顧振豪 (資策會科技法律中心專案經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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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45~16:00 |
主持人引言劉德明 (IHE理事長) |
發表人葉志良(元智大學社會研究所教授) |
1.電子病歷與醫療法病歷相關規範之之關連與適用性檢討2.醫療機構電子病歷製作及管理辦法所規範之電子簽章於實務運作上與醫療法相關規範之檢討。3.綜合討論 |
與談人:鄭銘謙(法務部法律事務司副司長)楊榮林(中國醫藥學院附設醫院資訊室主任)顧振豪(資策會科技法律中心專案經理) |
**備註:主辦單位保留更動會議之權
○為鼓勵大眾參加,全程免費!已申請各類醫事人員及公務人員繼續教育積分中
聯絡人:蔡佳恬(02-27586309/0986131363)
○報名網址:請點選我